生產經(jīng)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所負的職責包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保證本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人等。主要負責人因不履行上述職責或者履職不到位,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培訓內容:建筑焊工,建筑電工,建筑司索信號工,建筑架子工,建筑吊籃操作工,建筑施工升降機,建筑物料提升機,建筑塔式起重機,低壓電工作業(yè),焊接與熱切割作業(yè),登高架設作業(yè),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yè),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管理員,安全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