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底,加拿大修訂《玩具法規(guī)》SOR/2011-17 ,新增“供兒童進入玩具”的易燃性能和標簽要求,并明確了“供兒童進入玩具”不在《紡織品易燃性法規(guī)》SOR/2016-194的適用范圍內(nèi)。
SOR/2011-17修訂的主要內(nèi)容
增加了“供兒童進入玩具”的定義,并同時更新了“毛絨玩具”和“軟填充玩具”的定義-“供兒童進入玩具”指全部或部分由織物或其他柔韌材料構成,意圖完全或幾乎完全包圍兒童的玩具。 增加了“供兒童進入玩具”的測試要求,必須按照ISO 8124-2第5.1和5.4條(不時修訂)進行測試,并滿足ISO 8124-2第4.4條規(guī)定的要求。 增加了“供兒童進入玩具”的警告標簽要求,需遵守新的《帳篷法規(guī)》SOR-2024-217中的防火標簽要求-所有玩具外表面必須有永久性標簽,標簽上必須包含如下警告符號,高度至少6毫米,位于警告之前,必須標明以下警告或同等內(nèi)容, 使用高度至少為3毫米的粗體大寫字母和兩種英法語言,標簽需要在玩具的整個使用壽命期間清晰可見。警告標簽如下示例:
(咨詢了解詳情)
塑料玩偶出口加拿大需通過SOR/2011-17《玩具法規(guī)》檢測,規(guī)定了玩具的機械和物理性能、易燃性能、化學性能、電氣性能和標識要求等。具體要求如下:
物理機械性能
結構穩(wěn)固性:模擬正常使用和可預見濫用,測試部件是否松動或脫落(如頭部、四肢連接處) 小部件測試:若適用3歲以下兒童,可拆卸部件需通過小零件量筒測試(不可完全裝入) 邊緣處理:外露塑料邊緣需圓滑,避免割傷(需通過鋒利邊緣測試) 軟薄膜膠袋開口周長:≥35.3cm時,厚度需≥0.019mm化學安全性能
表面涂層:鉛≤90mg/kg,汞≤10mg/kg(依據(jù)SOR/2016-193) 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1000mg/kg(依據(jù)SOR/2016-188) 易燃性測試:塑料材料需通過阻燃性測試(如燃燒速率、煙霧釋放量)
塑料玩偶專項要求
可接觸部件安全:若塑料玩偶的部件(如眼睛、鼻子)可被兒童放入口中,需通過拉力測試(如保護頭承受44.5N拉力不脫落) 材料合規(guī)性:塑料材質(zhì)需滿足總鉛含量≤90mg/kg(正常使用接觸嘴部時) 磁體安全(若含磁性部件):磁通量指數(shù)需≤50kG²·mm²,且包裝需標注吞咽風險警告注意事項
1. 法規(guī)更 加拿大持續(xù)更新要求(如2023年新增DINP鄰苯限制),需定期核查SOR/2016-188等配套法規(guī)。
2. 樣品拆分 涂層、塑料主體等需單獨送檢,非接觸嘴部的金屬配件可豁免化學測試。
涵蓋多種類型的兒童玩具,包括但不限于
毛絨玩具:毛絨娃娃、毛絨小動物等 帶電玩具:遙控玩具車、玩具飛機、玩具挖掘機、學習機等 塑料玩具:各類塑料制的益智玩具、早教玩具等認證流程
提供完整樣品(含包裝、配件),拆分不同材質(zhì)部件(如塑料主體、涂層、可拆卸裝飾件等); 提交技術資料:設計圖紙、材料清單(需標注塑料、涂層等成分)。 需選擇加拿大認可且具備ISO17025資質(zhì)的實驗室。常規(guī)周期5-7工作日,通過后實驗室提供中英文報告,需包含測試方法、限值對比及合規(guī)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