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梿是熱帶著名水果之一,原產馬來西亞。東南亞一些國家種植較多, 其中以泰國種植最多。中國廣東、海南也有種植。榴梿在泰國負有盛名,被譽為“水果之王”。它的氣味濃烈、愛之者贊其香,厭之者怨其臭。
有個附會傳說,中國古代明朝的時期,航海艦隊到達今東南亞,品嘗當地特產果實時,鄭和對這種水果大為贊賞,然而果實只能一年一熟,故命名留戀,后人取其諧音,稱作榴梿。
進口榴蓮申報時需提供以下單證:
1.貿易合同、invoice、裝箱單;2.原產地證;3.植物檢疫證;4.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5.海關需要補充的其他進出口單證.
進口榴蓮注意事項:
1.出口國的種植商是否有在海關注冊備案。
2.進口企業(yè)向海關辦理水果收貨人備案,取得進口水果資質。
3.水果包裝箱上應標注或有標識注明水果名稱、產地、包裝廠名稱或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