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到廣州海運 南沙港卸船
關于貨物保險足額投保的通知
貨運保險成為很多物流企業(yè)規(guī)避自身風險的主要手段。但由于很多客戶保險意識不強、節(jié)省成本,造成不足額投保,因此導致理賠時無法得到應有的賠款,給自身帶來損失。
為保障廣大客戶自身利益,現(xiàn)對貨物保險足額投保問題做如下重申:
所謂不足額投保是指保險金額低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保險公司實際賠付以保險金額為上限。
濰坊到廣州海運 南沙港卸船
產(chǎn)生不足額保險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種:
投保人基于自己的意思或基于保險合同當事人的約定而將保險標的物的部分價值投保。前者如投保人為節(jié)省保險費或認為有能力自己承擔部分損失而自愿將一部分危險由自己承擔。后者如在共同保險中,應保險人的要求而自留部分保險。
投保人因沒有正確估計保險標的物的價值而產(chǎn)生的不足額保險。
保險合同訂立后,因保險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上漲而產(chǎn)生的不足額保險。
由于不足額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的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其差額部分的危險,投保人并未轉移給保險人,不足額部分應視為投保人自保。當發(fā)生全損時,保險公司按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當發(fā)生部分損失時,通常使用比例分攤原則,即保險人與被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請根據(jù)貨物實際價值進行投保,以避免因貨物出險后投保不足額帶來的損失,如投保不足額,保險公司將根據(jù)投保金額與實際貨值計算投保比例進行賠付。在投保貨運險時千萬要思量清楚再行動,不要為了節(jié)約一部分小額保費而造成巨大的損失。
濰坊到廣州海運 南沙港卸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