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鋼結構房屋出現(xiàn)的問題有以下幾方面:淄博市鋼結構廠房質量安全檢測機構中心
一、鋼結構廠房鋼屋面破壞
1.鋼屋面承重構件絕大多數(shù)是由壁薄C型鋼與細長的桿件構成的,其截面形狀復雜,節(jié)點應力集中同時存在偏心重力。
2.在鋼屋面設計時,計算荷載和計算簡圖較正確,幾乎接近計算極限狀態(tài),結構件的承載力安全儲備*小,對濕度、超載與腐蝕等作用敏感度極高,偶然因素就容易致其失效,如果把制造、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各種負面影響加進去,鋼結構屋面是鋼結構廠房破壞*為嚴重的部分。
3.發(fā)生破壞主要有桿件彎曲、屋蓋倒塌、節(jié)點板彎曲或開裂、框架桿件斷裂、屋蓋撓曲超標準屋蓋支撐屈曲、內水槽漏水等。
二、鋼結構廠房的鋼材腐蝕
鋼結構廠房暴露于外部,普通鋼材的抗腐蝕性能不強,特別是濕度較大,有侵蝕性介質的外部環(huán)境下,鋼結構容易生銹腐蝕,對構件的承載力大大削弱。大量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表明,鋼屋架因為腐蝕并缺乏維修而引起倒塌事故比總數(shù)中占很大比重。
三、鋼結構廠房基礎容易失穩(wěn)
由于鋼結構自身的特點會整體失穩(wěn)或局部失穩(wěn),是關系到基礎與螺栓的全過程,同時兩者也有相互關聯(lián),大多鋼結構廠房失穩(wěn)是由鋼材引發(fā)的,一旦受壓部位或受彎部位的長細比超過了標準值,便會失去穩(wěn)定。導致失穩(wěn)的客觀因素比效多,如荷載變化、鋼材的初始缺陷,支撐情況的不同等均會導致失穩(wěn)。地基基礎問題分為地基強度問題,地基變形問題和基礎破壞三種。
1.地基的強度問題一般表現(xiàn)在,地基承載力不足,地基或斜坡失穩(wěn)定性。
2.地基變形問題集中在軟土,濕陌性黃土、膨脹土和季節(jié)性凍土等地區(qū),這些地區(qū)由于荷載地基出現(xiàn)過大的變形和不均勻的沉降。
3.地基的破壞的形式往住有三種呈現(xiàn)形式,局部剪切破壞,整體剪切破壞和沖切破壞。
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用途,此類型檢測適用于對房屋進行拆改、加層、變動結構以及房屋改變設計用途或增大使用荷載等情況。該檢測應在房屋進行改建、加層、變動結構或房屋改變用途、增大使用荷載前,通過對房屋的結構進行檢測,對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可行性做出評價。
淄博市鋼結構安全檢測資質單位
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檢測項目
在需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時,通過對原房屋的結構進行檢測,確定結構安全度,對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可能性作出評價的過程。
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適用范圍:需要增加荷載和改變結構的房屋。
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檢測的內容及過程
主要檢測參數(shù)有:
傾斜、沉降、裂縫、地基基礎、砌體結構構件、木結構構件、混凝土結構構件、鋼結構構件等,各參數(shù)的檢測一般為現(xiàn)場檢測。
非現(xiàn)場檢測項目有:
a.混凝土結構構件檢測中,混凝土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
b.鋼結構構件檢測中,鋼材抗拉強度試驗法檢測鋼材試件抗拉強度,鋼材彎曲強度試驗方法檢測鋼材試件彎曲變形能力。
c.木結構構件檢測中,木材順紋抗壓、抗拉、抗剪強度試驗,木材抗彎強度及彈性模量試驗,木材橫紋抗壓強度試驗。
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檢測過程:
1、分析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改建方案及技術要求。
2、了解房屋原始結構和原始資料,檢查和記錄房屋承重結構的完損狀況。
3、必要時,對相關部位的建筑結構材料的力學性能進行檢測。
4、按現(xiàn)行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房屋相關結構和地基承載能力驗算。
5、對現(xiàn)有建筑的改建、擴建及加層房屋應按照《現(xiàn)有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規(guī)程》(DGJ08-81-2000)中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抗震分析與鑒定。
6、對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安全性和適用性提檢測結論。
淄博市鋼結構廠房質量安全檢測報告機構*
鋼結構廠房檢測目的:
依據(jù)《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5—2001)及相關的施工檢測規(guī)范,對建筑鋼結構工程材料及焊接質量的檢測有以下要求:
檢測單位必須取得省級及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鋼結構專項檢測資質,并取得相應的計量認證資格。檢測人員必須持有相應探傷方法的Ⅱ級或Ⅱ級以上的資格證書且在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進行備案登記。
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委托方與被委托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對進場的原材料及成品應實行進場驗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應按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復檢,并應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見證取樣、送樣。
廠房可靠性安全檢測鑒定宜根據(jù)實際需要選擇下列工作內容:
1)詳細研究相關文件資料。
2)詳細調查結構上的作用和環(huán)境中的不利因素,以及它們在目標使用年限內可能發(fā)生的變化,必要時測試結構上的作用或作用效應。
3)檢查結構布置和構造、支撐系統(tǒng)、結構構件及連接情況,詳細檢測結構存在的缺陷和損傷,包括承重結構或構件、支撐桿件及其連接節(jié)點存在的缺陷和損傷。
4)檢查或測量承重結構或構件的裂縫、位移或變形,當有較大動荷載時測試結構或構件的動力反應和動力特性。
5)調查和測量地基的變形,檢測地基變形對上部承重結構、圍護結構系統(tǒng)及吊車運行等的影響。必要時可開挖基礎檢查,也可補充勘察或進行現(xiàn)場荷載試驗。
6)檢測結構材料的實際性能和構件的幾何參數(shù),必要時通過荷載試驗檢驗結構或構件的實際性能。
7)檢查圍護結構系統(tǒng)的安全狀況和使用功能。
8)可靠性分析與驗算,應根據(jù)詳細調查與檢測結果,對建、構筑物的整體和各個組成部分的可靠度水平進行分析與驗算,包括結構分析、結構或構件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校核分析、所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等。在廠房可靠性鑒定中,若發(fā)現(xiàn)調查檢測資料不足或不準確時,應及時進行補充調查、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