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站成人床墊和兒童床墊16 CFR Part 1632和1633標準要求
對于成人床墊的防火安全,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制定了16 CFR Part 1632和1633標準。16 CFR Part 1632涉及香煙悶燒測試,要求樣品被香煙燒焦的焦痕長度不超過2英寸;16 CFR Part 1633則是睡眠燃燒安全認證標準,測試過程中床墊需承受T型燃燒器的火焰,30分鐘內熱釋放速率峰值不得超過200kW,且前10分鐘內總熱釋放量不得超過15MJ。
對于兒童床墊,還需符合CPSIA標準,該法案限制了鉛、鎘、鄰苯二甲酸鹽等有害物質的使用,并要求制造商提供追蹤標簽和消費者注冊要求。
耐火安全認證:CPSC 16 CFR Part 1633 是針對床墊的睡眠燃燒安全認證標準。床墊必須通過耐火測試,達到特定的耐火標準,以確保在睡眠過程中的安全性。
16 CFR 1632
(1)床墊(mattress):把一些彈性材料或混合物裝在被套料內,供睡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成人床墊,兒童床墊,嬰兒床墊,雙層床床墊,少發(fā)床墊,帶填料結構的水床,充氣床,蒲團,可折疊沙發(fā)墊等;
檢測標準:亞馬遜要求所有兒童床墊必須符合以下法規(guī)和標準:
16CFR1632 16CFR1633
CPSIA(《消費品安全改進法》(鉛、鄰苯二甲酸鹽))
消費品安全法第 14(a)(5) 節(jié)(追蹤標簽)
美國聯邦法規(guī)第 16 卷第 1130 部分(耐用嬰幼兒商品消費者注冊要求)
對于床墊出口美國,需要提供相應的測試報告或證書。測試報告需要由認可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和審核。報告中要包含以下內容:床墊名稱、型號、規(guī)格、材料等詳細信息,以及測試結果及產品是否符合規(guī)定標準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