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1月,國民黨政府實行法幣政策(法定貨幣),規(guī)定以民國時期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后增加中國農(nóng)民銀行,稱中、中、交、農(nóng))發(fā)行的鈔票為法幣,禁止銀元在市面流通,并限令各金融機關和民間儲藏的白銀、銀元交由民國中央銀行收兌。
常年回收各種郵票、年冊、珍郵、郵資封片、老版紙幣、邊區(qū)幣、銀元、銀錠、古錢幣、金銀幣、金銀擺件、大銅章、紀念幣、紀念章、田村卡、國庫券、外匯券、等各種藏品。
回收服務概述
服務內(nèi)容:提供錢幣郵票的回收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古幣、紀念幣等。
服務特點:覆蓋全國多個城市,提供上門服務、遠程估價、實時交易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