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音響舊音響進口需要提供合同、發(fā)票、裝箱單、提運單、裝運前檢驗檢疫或者舊機電聲明(注:新音響不用)、3C證書或者3C免辦聲明等,如果有木制包裝那么包裝上要有IPPC標識。
申報時要備注清楚:牌子、型號、結構類型(是否有箱體)、喇叭數量和尺寸、功率等產品信息以方便海關核定價值。
因為不同牌子的音響從幾千美金到幾萬美金不等。
進口舊音響注意事項:
1.進口審價:不是說采購價多少就按照采購價來征稅,舊機電產品進口海關都會有估價公式;
2.進口查驗:機電產品上的牌子型號必須齊全,電壓也要符合國內標準;
3.商檢調離:舊音響進口海關一般都會去最終使用地檢驗,檢驗合格才能使用,目的地沒檢驗合格之前不能使用,不然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