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城市更新土地綜合開發(fā)項目操作實務培訓班通知
一、培訓內容
(一)城市更新背景下土地綜合開發(fā)項目落地實操
1、城市更新實施主體的確定方式及案例
2、城市更新:整治類、改建類、拆建類內容解析
3、城市更新做地操作模式分析、全流程解析、操作要點與風險規(guī)避
4、EOD全域土地整治、土地綜合開發(fā)
5、如何落實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占補平衡及低效用地開發(fā)
6、土地一級開發(fā)模式與做地模式、流程、成本、風險控制
7、土地儲備與開發(fā)項目實務要點分析及案例分享
8、土地儲備開發(fā)主流模式解析
9、片區(qū)綜合開發(fā)結構化合作運作模式
10、綜合開發(fā)項目政策聯(lián)動自平衡投融資模式
11、存量資產盤活土地策劃包裝的痛點解析與風險防范
12、老舊小區(qū)、老舊廠區(qū)、老舊街區(qū)、城中村改造的實施方式及案例
(二)城市更新項目投融資模式實務及案例
1、城市更新項目政策梳理及63號文的應對措施
2、城市更新項目的操作流程分析
3、城市更新項目土地供應的模式
4、城市更新項目的收益構成及來源
5、城市更新項目運作的核心及要點
6、城市更新項目中地方平臺公司的角色及社會資本方的選擇
7、城市更新片區(qū)級項目的策劃要點
8、城市更新項目收并購實務及案例
9、城市更新項目可采取的投融資模式
(1)地方政府利用財政資金直接投資模式及案例
(2)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同時發(fā)行城市更新專項債模式及案例
(3)地方政府授權下的地方國企ABO模式投資及案例
(4)“投資人+EPC”模式的應用
(5)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的應用及案例
(6)地方政府+房地產企業(yè)+產權所有者合作模式及案例
(7)屬地企業(yè)或居民(村民)自主更新模式
(8)項目經營性收入不足下多個更新改造項目組合平衡及利用跨區(qū)域資源補償模式平衡的包裝
(三)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安置實務
1、《民法典》頒布實施對征收拆遷工作的影響
2、新修《土地管理法》對集體土地征收工作的影響
3、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條款解析
4、集體土地征收的范圍、審批權限、補償標準、補償類型
5、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土地征收程序的規(guī)定與運用
6、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面臨的新問題及對策
7、土地征收安置的主要方式
8、自然資源部《土地征收成片開發(fā)標準(試行)》的解讀
(四)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規(guī)范化管理與疑難問題
(五)城管綜合執(zhí)法與違法建設治理實務
二、參會對象
各地政府主管領導、司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房地產管理局、城管綜合執(zhí)法局(執(zhí)法大隊)、征收辦(中心)、城市更新部門、統(tǒng)征辦、街道辦、各產業(yè)園區(qū)、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棚改指揮部、城改辦、老舊小區(qū)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住房保障、土地儲備機構、城投公司相關人員;房地產開發(fā)等單位的相關人員。
三、會議時間及地點
2023年7月28日—8月01日 貴陽
2023年8月11日—8月15日 西寧
2023年8月25日—8月29日 昆明
2023年9月08日—9月12日 西安
2023年9月22日—9月26日 重慶
四、會議費用
3280元/人(含培訓、場地、課件、專家等費用),食宿統(tǒng)一安排、費用自理,統(tǒng)一開具發(fā)票。
五、報名方式
報名咨詢周震:
報名咨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