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電力承裝修飾資質電力設施許可證辦理指南
本指南適用于從事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安裝、維修和試驗的單位辦理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變更、延續(xù)、補辦等行政許可事項。
申請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涉筆、經營場所
3、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任職資格,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4、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專職專業(yè)人員
5、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
申請一級至三級許可證的,還應當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業(yè)績
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進一步激發(fā)市場主體發(fā)展活力,國家能源局決定全面推行電力業(yè)務資質許可告知承諾制,并制定了實施方案
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申請人不愿承諾或者無法承諾的,按照一般程序辦理。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