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寬度標志
表示禁止裝載寬度超過標志所示數(shù)值的車輛通行。此標志設在允許寬度受限制的地方。
以圖為例:裝載寬度不得超過3米。
- 限制高度標志
表示禁止裝載高度超過標志所示數(shù)值的車輛通行。此標志設在允許高度受限制的地方。
以圖為例:裝載高度不得超過3.5米。
- 限制質(zhì)量標志
表示禁止總質(zhì)量超過標志所示數(shù)值的車輛通行。此標志設在需要車輛質(zhì)量的橋梁兩端。
以圖為例:裝載總質(zhì)量不得超過10t。
- 限制軸重標志
表示禁止軸重超過標志所示數(shù)值的車輛通行。此標志設在需要車輛軸重的橋梁兩端。
以圖為例:限制車輛軸重量不得超過7t。
- 限制速度標志
表示該標志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標志的路段內(nèi),機動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標志所示數(shù)值。此標志設在需要限制車輛速度的路段的起點。
以圖為例:限制行駛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 解除限制速度標志
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結束。此標志設在車輛速度路段的重點。
此標志顏色為白色、黑圈、黑細斜杠、黑字。
停車檢查標志
表示機動車必須停車接受檢查。此標志設在關卡將近處,以便要求車輛接受檢查或繳費等手續(xù)。
本標志為圓形白底、紅邊、黑字圖案,標志中可加注說明檢查事項。
- 停車讓行標志
表示車輛必須在停止線以外停車了望,確認安全后,才準許通行。
此標志形狀為八角形,紅底白字白邊。
停車讓行標志在下列情況下設置:(1)與交通流量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2)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3)其他需要設置的地方。
- 減速讓行標志
表示車輛應減速讓行,告示車輛駕駛員必須慢行或停車,觀察干路行車情況,在確保干道車輛優(yōu)先的前提下,認為安全時方可續(xù)行。
此標志設在視線良好交叉道路的次要路口。